记者/郑林
编辑/刘汨宋建华
秦运换家附近山上的兰草
秦运换一直没想明白,自己采了三株兰草,怎么就被判了刑?这种困惑,一直持续到他等来再审决定的这一天。年,河南三门峡卢氏县*湾村村民秦运换在采摘三株兰草后被森林公安查获,最终以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到今年5月23日,秦运换从法院拿到了再审决定书,再审理由是:原判决存在认定事实有误,适用法律错误。拿着再审决定书,秦运换不敢撒手、一直盯着看,他害怕眼睛离开,上面的几句话会突然变了样。两年时间里,“三株兰草案”的一审判决,带给秦运换的不只是精神的负担,也有现实的压力。他在缓刑期内,没法出去打工,儿子生着病,却正是用钱的时候。秦运换希望有机会能擦掉这个“污点”,让生活回归原本的样子。
秦运换拿到的再审决定书
祸起兰草
因为多年在矿山打工,秦运换的听力受了损伤,总听不清别人在说些什么。但他的记忆力一直很好,尤其是说起两年前那次被抓的经历。
年4月22日,秦运换带着工具出门采一种叫“白芨”的药材。同行的还有村民秦帅,两人骑着摩托车结伴出发了,去了离家几公里外的山上。那几年因为价格上涨,采“白芨”的人多了,他们不得不去更远的地方找药。
那天不是个采药的好日子,两人空跑了大半天,一直到下午两点,都没找到一棵白芨。半山腰上,天气热得很,两人决定下山回家。
一个本该“一无所获”得日子,却在走到山坡下时发生了改变,几簇兰草引起了他们两人的注意,那时正是兰花盛开的时节,空气中还飘着香味。记不清是谁提了一句,摘几株回家,种在院子里,家里有点香味好闻。
秦运换将三株兰草放在原本用来装药材的布袋子里,挂在摩托车右边的车把手上,三株草有两株开着花,为了不将花朵弄坏,他把花朵露在了袋子外面。
秦运换和秦帅往家的方向骑去,走了不到一公里,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,站着七个人,穿着便装。秦运换被拦了下来,那几人开始只是问他附近开矿的情况,突然话锋一转:“你车把上挂的是啥?”
“兰草”,秦运换回答。
路边的几人严肃起来,他们让秦运换把摩托车移到路边,开始对着车把上的兰草拍照,“挖兰草是违法的,你挖来干啥?”。一行人亮明身份,他们是当地的森林公安。
不明就里的秦运换被要求坐进森林公安的车里。到了晚上七点多,森林公安人员又来到了秦云换家里,查找是否还有其他的兰草,但并没有什么收获。
判三缓三
*湾村距离卢氏县约70公里,山路环绕,每天只有一半中巴车往返,单程需要约三个小时。因为交通不便,山里人很少去县城。
对于51岁的秦运换来说,采兰草被抓后的一段日子里,他进出卢氏县森林公安局、检察院、法院,这些都是生平 次经历。
被森林公安查获后的一个星期左右,秦运换接到通知森林公安局登记材料,他问工作人员,“这就三棵草,还真的把我抓起来了?”对方回答说,他这属于情节严重,能达到判刑,材料已经移交到检察院,等待进一步的消息。
秦运换没有吱声。他还是想着,即使到了法院,也只有三只草,还能咋办?直到开庭那天,他也还是这样的想法:“就三株草,还能有多大事情?”
年12月1日,“三株兰草案”在卢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审理过程比较简单,大约持续了20分钟。到 ,审判长问秦运换是否有什么想法?秦运换说:“我也不懂法律,你们说采兰花违法,既然违法,我只有三株草,你们说情节严重,那几棵草算情节不严重?”
秦运换又补充了一句:“你们看,我这三株草,会被判刑么?”
22天以后,判决结果吓到了这个农民。秦运换被判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。并处罚金人民币元。
秦运换一下懵了,他有好多想不明白的事,比如为什么有的人比他采的还多,却只判了一年,罚款块钱。但起初他并没想到上诉,“咱这老百姓,也不懂法律嘛,法院说咱违法了那就是违法了。”
拿着判决书回了家,秦运换觉得丢人,只把判决结果告诉了一些亲近的人。“被判了刑,虽然没进去,也不是光彩的事。”
秦运换的妻子一开始也帮着瞒着,别人问起来,她说就只判了一年,连罚钱的事情都不提。直到去年,媒体报道以后,有人问她:“判了三年、缓刑三年,还罚了块钱”,事情包不住了,她才不得不承认。
秦运换觉得兰草就是附近山上“常见”的植物
“常见”的植物
在*湾村附近的山里,兰草并不稀罕。即使在获刑之后,秦运换也还是没想明白这“漫山遍野”都是的植物,会给自己惹上了大麻烦。
卢氏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秦运换在未办理野生植物采集证的情况下,擅自采挖兰草一丛三株,经河南林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,其非法采挖的兰草系兰属中的蕙兰。
秦运换一直想证明,兰草在当地很常见。有记者来采访,他总是骑车带着,到村后的山坡,指给记者看。“山上都是,有的地方稠密一点,有的地方稀疏一点。”
秦运换一度不知道这种植物的名字。直到大约十年前,他看有村民挖这种植物,拿回家栽种,说这叫兰草。
兰草一般农历三月份开花,差不多到四月底,花朵逐渐凋谢。“这村里,哪家哪户还没有三两株(兰)草。春节以后,兰草开花,都会挖几棵,栽在屋里有些香味,可以说,百分之五六十的村民家里都有过。”秦运换强调。
*湾村村民王云(化名)证实了秦运换的说法,他说自己就曾采兰草回家种过,主要就是为了香味。邻近一个村子进行绿化,要求栽花种草,家家户户都去山上采挖兰草种在家门前。
在村民的印象里,兰草有了“经济价值”是从年开始,有外地人来买这种植物,老百姓从山上采回来,十块、二十块,卖给他们。随着兰草价格下跌,村民也就不再上山挖兰草卖了。“那几年红火的时候,也没人说采挖这个草来犯法。”村民贾文(化名)接过话茬,操着一口浓重的方言,语气激动。
秦运换更是想不明白。“既然采挖兰草是违法的事情,起码上面要宣传吧?比如像乱砍乱伐,又是拉标语,又是各家各户宣传,大家都知道是违法的事情。这个兰花也违法,老百姓都不知道。”
相比于当地村民对秦运换被判刑的“无法理解”,在“三株兰草案”事发后,有动植物专家在接受采访时却表达了相反的观点:野生慧兰资源正在不断减少,应尽快把兰科植物纳入保护名录。
但这名专家也不得不承认,目前整个兰科植物目前尚在我国重点保护植物名录之外。秦运换的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,虽然我国已加入的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,将包括蕙兰在内的所有兰科植物列入附录I和附录Ⅱ,但在我国刑事法律中,对国际公约的适用需经过人大立法程序,转化为国内法,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“离不开”的家
因为被判刑,秦运换的生活被迫按下了“暂停键”。在缓刑期间,他不得擅自离开卢氏县的区域。每个月要去相关部门进行汇报,学习法律知识,进行义务劳动。
秦运换的家住在半山坡,三间平房,白色的外墙,显得亮堂。堂屋的设施简单,除了正对着门的冰箱以外,没有多少家具。房子建于9年前,花了近10万元,这是他在外面打工挣的钱。
在*湾村,耕地很少,人均也就一亩多点,多是种玉米和小麦,每年收成有限,村里的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出门打工。十几年前,秦运换就在灵宝等地的矿上打工,从事打钻工作。这是技术活,相对轻松一点。随着矿上工资上涨,每年能挣六七万元。
“三株兰草案”发生之前,他刚从矿上回来,准备休息一段时间。等到“缓刑三年”的判决结果下来之后,他外出打工的这门营生只能彻底断了。
家里没了主要的经济来源,秦运换只能靠上山采药和在附近做小工维持。更麻烦的是,他的儿子今年17岁,患有严重的肾病,已经吃药治疗了5年。从去年开始,儿子休学在家,每月的治疗需要大约元钱。秦运换每个月都得向相关部门报备,申请带儿子到西安看病。两年下来,儿子的治疗费用很多是向亲友借的,已经欠了十几万的外债。
秦运换失眠了,他想不明白自己的案子,也为家里的境况操心,总是天都亮了,还躺在床上一根接一根的抽烟。
妻子和秦运换商量,她要出门打工,“我干两个月,总能够孩子一个月吃药吧。”
秦运换先是不同意,“好出门不如赖在家,外面很受罪的。”不过,最终也只能向现实妥协,妻去了安徽的一家塑料厂,一个月工资三千多元,后来因为孩子的病情变化,她不得不回到家里。
两年里,麻烦一个接一个, 值得欣慰的是,儿子很懂事,他宽慰母亲说:“你不要担心我的病,没事的,等三年以后,我们三个人,都出门打工挣钱。”
拿到再审决定书的四人
再审希望
两年时间里,外界对于“三株兰草案”的讨论始终不断,秦运换也在